各市(州)、縣(市、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有關農林科研院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草品種審定技術規程》的相關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省級草品種審定申報工作和2025年省級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印發的《四川省主要草種目錄(2022年)》內的草種及目錄范圍外表現優異的鄉土草種,按照科學選育程序獲得的遺傳性狀穩定一致、與對照品種存在顯著差異、完成品種比較試驗、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證明其某一個或多個性狀(產量、觀賞性、品質或抗逆性)明顯優于對照品種,可作為生產資料在生態修復及草業生產中應用的各類草種,包括育成品種、地方品種、野生栽培品種和國外引進品種。申報地方品種和野生栽培品種者,需經種源地市(州)級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申報國外引進品種者,須提供外國登記證書(或公布的品種名錄)和品種權人授權在中國申請草品種申報的證明文件。轉基因品種須獲得商品化生產許可,并附許可復印件。
二、申報材料
(一)草品種審定申報材料
申報審定的草品種需填寫《四川省草品種審定委員會草品種審定申請書(試行)》(見附件1),填寫時可參考《四川省草品種審定申報材料填寫說明》(見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1.品種報告
申報“育成品種”的需提交選育報告。
申報“地方品種”的需要提交整理研究報告(由種源地市(州)級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申報“野生栽培品種”的需提交栽培馴化報告(由種源地市(州)級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申報“引進品種”的需提交引種報告,申報品種在國外登記注冊的證明文件或官方對外公布的品種名錄(由品種權人提供)、品種權人授權申請者在我國申請審定的授權書(由品種權人出具)、植物進出口檢疫報告(由植物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
2.品種比較試驗、區域試驗及生產試驗報告
申報品種可以自行開展區域試驗并以試驗結果為基礎撰寫報告;若已完成國家區域試驗,并在我省的國家區域試驗點表現優異,可以國家區域試驗結果為基礎撰寫報告。品種比較試驗報告和生產試驗報告以自行開展的試驗結果為基礎撰寫。
品比、區試、生產試驗對照品種應選擇屬種和用途相同的已審定品種,或當地應用最廣泛的品種,或在育種目標性狀上表現最突出的品種。申報品種類別為育成品種的,品比試驗對照應至少包括親本材料;申報品種類別為野生栽培品種的,品比試驗對照應至少包括原始群體。沒有相同屬種的品種作為對照的,可選用相近屬種或相似用途的普通品種作為參考對照。試驗年限要求一年生品種不少于2個生長周期,多年生品種不少于3個生長周期。
3.區域試驗證明表
自行開展的區域試驗需要填寫此表,應提供至少2個市(州)3個生態上具有顯著差異的區域試驗點數據。
4.分析鑒定報告
以品質、特殊使用價值等作為主要申報理由的,應提供具備相關檢測資質或草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的專業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的相關文章。
5.草品種特征標準圖譜
植物學特征照片(根、莖、葉、花、果實及種子),品種比較試驗、區域試驗及生產試驗照片(每個試驗點至少一張,并用明顯標識區分對照品種與申報品種)。觀賞草提供的葉、花、種穗等照片,應連同標準色卡一同拍攝。數量不少于9張。
6.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報告
申報品種如進行過DUS測試,可提供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報告。說明測試單位、起始時間、地點、近似品種、所依據的測試指南名稱及申報品種和近似品種在哪些性狀上存在差異。
(二)草品種區域試驗申報材料
申請參試的草品種需填寫《四川省草品種審定委員會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請書(試行)》(見附件4),填寫時可參考《四川省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報材料填寫說明》(見附件5);并附品種選育(整理、馴化、引種)報告,品種比較試驗報告,分析鑒定報告,草品種特征標準圖譜,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報告及其他材料;具體要求同草品種審定申報材料。
三、材料提交
(一)形式審查
草品種審定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7月10日,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0日。申請人需將全套材料電子版(PDF格式、蓋章簽字完整)提交到四川省草品種審定委員會秘書處郵箱(郵件名稱:24年四川省草品種審定+申報品種名稱、25年四川省草品種區試+申報草品種名稱)進行形式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形式審查合格后,秘書處將另行通知提交紙質材料時間。請將申請書、各類報告、圖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裝訂成冊,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草品種審定申請書封面為綠色,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請書封面為藍色,封面內容為申請書第一頁;書脊五號字,注明品種名稱、申報單位,按照秘書處要求的時間郵寄至指定地址。需同時提供申請書Word版本和全套申請材料PDF版本;電子版照片應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少于1M,文件名為照片內容,如:XX(品種名稱)葉(花、種子、某市(州)某縣試驗田等)。紙質申報材料提交后,原則上不允許修改和取回,但可在審定前提供相關補充材料。
(三)現場核查
對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材料,自行開展區域試驗的,委員會秘書處將組織專業人員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進行現場核查,并形成現場核查報告。
四、其他要求
(一)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草品種審定委員會秘書處根據申報材料情況,與申報人協商確定1-3個區試點安排區域試驗現場核查工作,不再受理品種審定申報提交前的區域試驗現場核查申請。
(二)各市(州)級和縣(市、區)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優良草品種在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草牧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對抗逆、高產的優良草品種,尤其是生態修復急需的優良鄉土草品種的選育工作,以保障大規模國土綠化、草牧業發展對優良草品種的多樣化需求。
(三)各市(州)級和縣(市、區)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將本通知轉發至各有關單位和個人,積極宣傳動員。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申報條件、材料要求審查材料,核查區域試驗情況,如實出具相關說明并簽字、蓋章。
(四)品種選育單位或個人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在審定過程中發現申報材料中有虛構選育過程情況的、有偽造試驗數據或檢測報告行為的、區域試驗結果證明材料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品種選育單位或個人的材料當年不予審定,且次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審定。
聯 系 人:陳麗麗
聯系電話:028-877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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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610081
郵 箱:cpzwyh@126.com。
附件:1.四川省草品種審定申請書(試行)
2.四川省草品種審定申報材料填寫說明
3.四川省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請書(試行)
4.四川省草品種區域試驗參試申報材料填寫說明
四川省草品種審定委員會秘書處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