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的范圍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公開的方式
1.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網站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網站(www.yantaicac.com)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眾可登錄互聯網網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查詢方法如下:
(1)目錄導航式瀏覽:點擊相應的分類欄目,系統會自動展開下一級目錄,并自動顯示與該欄目對應的信息列表,點擊條目名稱或詳細信息就可查看詳細內容。
(2)標題關鍵字查詢:輸入標題關鍵字并搜索,與關鍵字匹配的目錄項會以列表形式進行顯示,點擊條目名稱即可查看詳細內容。
2.其他方式
公眾可到四川省檔案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花牌坊街191號)設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進行查閱;可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情況。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在受理點獲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或在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網站(www.yantaicac.com)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載(復制有效),向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提出申請。
目前,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受理申請人的當面申請和信函、傳真申請,暫不受理通過電報、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采用信函方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請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補正的申請不符合要求或者補正后仍然無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機關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內容不明確,無法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個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復,請及時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28-83364233)。
(二)《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點地址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金牛區人民北路一段15號
郵政編碼:610082
咨詢電話:028-83364233
咨詢時間:辦公時間(08:30—12:00,14:00—18:00)
注:辦公時間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五)收費標準
本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本省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